湖北天石建设集团

新闻中心 NEWS >

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各区(开发区、功能区)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问题,经研究,决定自6月11日开始,在全市开展一次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“三包一挂”违法违规行为,履行基本建设程序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、工程款支付等情况。 二、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、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 (一)自查自纠阶段(6月11日至30日) 市、区建管部门按照工作分工,严密组织,科学安排,对所属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,确保项目不遗漏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。 各区建管部门、市城建局相关直属单位于7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处理情况书面报市城建局建管处。 (二)督导检查阶段(7月7日至7月24日) 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对市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开展督导检查。 (三)整改处理阶段(7月26日至30日)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和通报。 三、工作分工 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,由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、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。 各检查组按照“双随机”的方式,通过在建项目清单抽选受检工程项目,每个区分别抽查3个房建和1个市政项目。 1.第一组组长:市建筑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 检查范围:江岸、江汉、洪山、东西湖区。 2.第二组组长:市安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 检查范围:武汉经开区、硚口、汉阳、蔡甸 3.第三组组长:市市政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 检查范围:东湖高新区、东湖风景区、江夏区、青山区 4.第四组组长:市稽查站分管领导;市稽查站、市安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; 检查范围:市管项目、黄陂区、武昌区、新洲区 四、检查方式 (一)查阅文件、台账资料等方式,检查各项目情况。 (二)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现场反馈检查情况,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执法建议书。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统筹,科学安排。市城建局建管处负责统筹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(联系电话:83350757)。 (二)严密组织,确保实效。各区建管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密组织,明确专人负责,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落实,并准备有关迎检资料、台账等,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。 (三)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。各区、各单位要对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,建立健全市场准入、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机制;同时,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,采取有效工作措施,让定期检查、日常巡查和专项稽查成为常态,对发现的问题依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(建市规〔2019〕1号)等规定进行处理,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“三包一挂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。 附件: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  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

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各区(开发区、功能区)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问题,经研究,决定自6月11日开始,在全市开展一次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“三包一挂”违法违规行为,履行基本建设程序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、工程款支付等情况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、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6月11日至30日)

市、区建管部门按照工作分工,严密组织,科学安排,对所属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,确保项目不遗漏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。

各区建管部门、市城建局相关直属单位于7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处理情况书面报市城建局建管处。

(二)督导检查阶段(7月7日至7月24日)

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对市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开展督导检查。

(三)整改处理阶段(7月26日至30日)

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和通报。

三、工作分工

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,由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、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。

各检查组按照“双随机”的方式,通过在建项目清单抽选受检工程项目,每个区分别抽查3个房建和1个市政项目。

1.第一组组长:市建筑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江岸、江汉、洪山、东西湖区。

2.第二组组长:市安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武汉经开区、硚口、汉阳、蔡甸

3.第三组组长:市市政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东湖高新区、东湖风景区、江夏区、青山区

4.第四组组长:市稽查站分管领导;市稽查站、市安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;

检查范围:市管项目、黄陂区、武昌区、新洲区

四、检查方式

(一)查阅文件、台账资料等方式,检查各项目情况。

(二)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现场反馈检查情况,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执法建议书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统筹,科学安排。市城建局建管处负责统筹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(联系电话:83350757)。

(二)严密组织,确保实效。各区建管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密组织,明确专人负责,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落实,并准备有关迎检资料、台账等,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。

(三)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。各区、各单位要对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,建立健全市场准入、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机制;同时,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,采取有效工作措施,让定期检查、日常巡查和专项稽查成为常态,对发现的问题依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(建市规〔2019〕1号)等规定进行处理,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“三包一挂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附件: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

 

武汉市城乡建设局

2021年6月11日

详情

各区(开发区、功能区)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问题,经研究,决定自6月11日开始,在全市开展一次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发包、违法分包、转包和挂靠等“三包一挂”违法违规行为,履行基本建设程序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、工程款支付等情况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、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6月11日至30日)

市、区建管部门按照工作分工,严密组织,科学安排,对所属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,确保项目不遗漏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。

各区建管部门、市城建局相关直属单位于7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处理情况书面报市城建局建管处。

(二)督导检查阶段(7月7日至7月24日)

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对市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开展督导检查。

(三)整改处理阶段(7月26日至30日)

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和通报。

三、工作分工

市城建局组织4个检查组,由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、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。

各检查组按照“双随机”的方式,通过在建项目清单抽选受检工程项目,每个区分别抽查3个房建和1个市政项目。

1.第一组组长:市建筑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江岸、江汉、洪山、东西湖区。

2.第二组组长:市安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安监站、市稽查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武汉经开区、硚口、汉阳、蔡甸

3.第三组组长:市市政质监站分管领导;组员:市建筑质监站、市政质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。

检查范围:东湖高新区、东湖风景区、江夏区、青山区

4.第四组组长:市稽查站分管领导;市稽查站、市安监站业务骨干各1人;

检查范围:市管项目、黄陂区、武昌区、新洲区

四、检查方式

(一)查阅文件、台账资料等方式,检查各项目情况。

(二)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现场反馈检查情况,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执法建议书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统筹,科学安排。市城建局建管处负责统筹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(联系电话:83350757)。

(二)严密组织,确保实效。各区建管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密组织,明确专人负责,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落实,并准备有关迎检资料、台账等,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。

(三)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。各区、各单位要对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,建立健全市场准入、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机制;同时,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,采取有效工作措施,让定期检查、日常巡查和专项稽查成为常态,对发现的问题依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(建市规〔2019〕1号)等规定进行处理,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治理“三包一挂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附件: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

 

武汉市城乡建设局

2021年6月11日
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
Copyright © 湖北天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. All Rights Reserved.   鄂ICP备12000335号-1  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  武汉

天石建设